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1+1+10+N”改革工作部署及《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绩效目标评价办法》工作要求,做好十大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工作,市工信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承担对揭阳市十大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按照《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绩效目标评价办法》的要求,工作内容如下:
(一)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方案;
(二)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绩效目标评价的重点产业园区进行实地调研考核,核对并确认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
(三)对通过初审的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绩效目标情况进行评审,出具相应的绩效目标评价意见或建议,并形成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绩效目标综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
(四)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征求相关部门对专家评审建议及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绩效目标综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形成最终评审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工信局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第三方机构遴选会,邀请不少于5名专家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
三、申报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的第三方机构为具备服务资格的法人或其他中介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揭阳市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等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10项。
(七)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八)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四、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含设置情况、人员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职称等)、业绩等;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初步工作方案;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专项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伙食费、办公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四)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4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电话:8501373;传真:8501373;地址:揭阳市机关大院2号楼610房。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