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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揭市工信[2019]44号
来源: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入库工作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747号)要求,《揭阳市2019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第一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等文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我市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19年第一批项目入库工作

(一)做好申报发动工作。请各地根据《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的预通知》(揭市工信函〔2019〕207号)要求,尽快与辖区享受省产业转移园同等政策的园区相关珠三角转移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了解核实企业资金申报意向,进一步筛选并整理出意向企业名单,并在5月16日前报送我局,以便做好相应审核工作。

(二)做好材料编制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税务、消防验收管理以及享受省产业转移园同等政策的园区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指导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编制工作。需要市直有关部门指导的相关问题,可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径向市相应职能部门请示。

(三)做好入库申报材料审定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参考附件3对应审核单位),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对于同意上报的项目统一出具明确的书面审定意见,并分别在每份申报材料《项目绩效目标表》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做好项目上报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于5月16日前完成本地申报入库项目的审核工作,并上报我局。上报材料包括本地项目申报文件(正式公文)、项目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十份)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x8501373@163.com)。

二、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

省产业共建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我局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工作,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属地项目库,充分挖掘、精准筛选准备入库项目并加强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入库效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三、做好下一步政策落实准备工作

省工信厅与财政厅正在研究沟通关于“非珠三角地区企业转移落户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比照享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事宜,请各地按照此政策方向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待具体要求明确后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747号)

   2.揭阳市2019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第一批)申报指南

   3.产业共建资金申报入库项目审核单位分工表

   4.2019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意向申报项目汇总表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叶雯佳,联系电话及传真:8501373)













抄送: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支队,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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