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经信[2018]135号
关于开展2018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进度,现组织开展2018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及标准
本次申报共涉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5大专题,分别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以事后奖补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申报指南
5个专题的申报条件、扶持方式、扶持标准和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三、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与园区科)。
四、材料要求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附件1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资料应当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顺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每个申报项目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属地企业、单位申报,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报市经济信息化局(书面材料一式6份,电子版光盘)。于8月30日前送达市经济信息化局(工业与园区科),以书面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申报企业各自另外保留全套相关材料以备检查。
备注:对由于特殊原因,项目暂时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请提供补充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三)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县(市、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给予相应的申报指导,并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附件:1、申报指南
2、各专题项目资金申报表
3、申请报告材料编写要求
4、各专题项目资金要件审查表
5、项目申请承诺书
6、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7、封面参考格式
8、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
9、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粤经信珠西[2018]95号)
10、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 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
11、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12、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13、各专题项目资金汇总表
(附件请到邮箱jyjx333@126.com下载,密码:jyjx123)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黄涌基,传真:8501373邮箱:jxjxgyk@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揭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