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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项目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项目的通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共建政策措施的通知(揭府2017〕75号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揭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揭市经信〔2016〕17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1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扶持范围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56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申报对象包括:

1.2015年完工项目(申请第三年奖补资金);

2.2016年完工项目(申请第二年奖补资金);

3.2017年完工项目(申请第一年奖补资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揭阳市内注册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同级统计部门负责确认企业是否为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新增财政贡献,以申请年度所属期的三个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和对比基数年度所属期有增量贡献为申请奖补资金的前置条件,三税总和无增量贡献则不能申请当年事后奖补资金

二、有关事项

(一)提高园区奖补比例。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19号),对珠三角产业转出市转移到我市省产业园并实施异地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10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70%、县级分成部分的50%进行核算。

(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时间为项目完工评价报告中确定的完工时间。

)平台填报。项目单位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及时填报项目进度、申请完工评价、申请事后奖补。

(四)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有多个已完工项目的,核算方法以一个完工项目进行核算,奖补金额不超过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一个企业在不同年度,有多个完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取应奖补金额最大者为实际奖补金额并不超过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五)不追补以前年度的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

(六)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程序加快组织申报,充分应用技术改造监测系统,根据系统中导出2017年1月-2017年12月完工的项目,重点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 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将书面申报材料(附电子版)于2018年520日前报所在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提交完工评价及事后奖补申请等。

(二)申请第二年、第三年事后奖补资金的项目,提供事后奖补申请表、税收证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金核算报告即可。

(三) 各县(市、)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国税、地税、统计等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预审后,按程序委托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承担揭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和核算工作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揭市经信2016175)确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完工评价,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交的项目预核查报告(见附件2)及第三方机构审查承诺(见附件3),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现场核查,形成事后奖补现

场核查表(见附件4)并加盖各有关部门单位公章。

   (四)各县(市、)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国税、地税、统计等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事后奖补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按照《实施细则》中各自的部门职责在网上进行审核。

   (五)各县(市、)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程序拟订并制定事后奖补扶持计划,联合行文连同汇总表(见附件5)、第三方机构预核算报告及审查承诺、项目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情况表、审核责任承诺书(附件6)等有关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于620日前报送市经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部门(统一送至市经信局技术科)。

    附件:1.事后奖补申请材料要求;

       2.第三方机构关于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的预  

          核查报告;

        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第三方机构

          审查承诺;

      4.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现场核查情

          况表;

      5.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资金安

           排汇总表;

      6.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审核责

          任承诺书。

7.财务状况表

8.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可在市经信网下载)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国家税务总局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  揭阳市统计局

 

 

                              2018424

(市经信局联系人:吴旭彬,电话:8768230,邮箱:jyjmj88@163.com;市财政局联系人:林维,电话:8239073;市国税局联系人:林建华,电话:8237018;市地税局联系人:王协群,电话:8225024;市统计局联系人:林毓桦,电话:8768211)

 

抄送:揭阳市腾熙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揭阳现代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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