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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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市24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粤经信创新函[2017]83号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粤经信创新函[2017]83号的要求准备相关评价材料。
三、填报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填报。
各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于2017年7月10日前登录广东软件行业协会网站(网址: http://www.gdsia.org.cn/),进入“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传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并提交清单。企业填报系统将于2017年7月15日下午24:00关闭。
(二)网上审核。
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7年7月17日前,对企业填报的评价资料进行网上审核。
(三)报送纸质材料。
1.审核通过的企业,通过“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打印具有水印的纸质评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7年7月24日前将上报文报送市经信局(技术科),上报文中需列明本年应参加评价的企业、审核通过的企业、审核未通过的企业、未按要求提交评价材料的企业情况。并汇总将企业纸质评价材料一式二份于2017年7月24日前送技术科。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评价不合格、所在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涉税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撤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技术中心依托企业的名称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应将申请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的报告(原件)、变更前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送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以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名义向我局报送关于企业技术中心变更名称的请示。
(三)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按时汇总上报,并藉此评价机会,对本地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总结积累经验。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83号)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吴旭彬,联系电话:8768230,邮箱:jyjm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