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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7-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

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面摸清我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情况,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192号)(文件请到邮箱jyjx333@126.com下载,密码:jyjx123)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摸查,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314 号,见附件1)的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所在辖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摸底统计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如实、准确填报企业及产品信息,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和审查。

三、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生产的企业应如实、准确地填报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见附件2),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信息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勿直接报至本通知电子邮箱)。

四、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66日(星期二)前完成本地区的信息汇总和登记核实工作,将摸底统计情况汇总后以正式公文报送我局(工业与园区科),并发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jyjxgyk@126.com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531

 

(联系人:林铎,联系电话/传真:85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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