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于2017年5月13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汇总表一式4份、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14份)以及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技术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