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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承担揭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和核算工作第三方机构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6-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承担揭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和核算工作第三方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确保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经公开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现确定揭阳腾熙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揭阳现代服务中心2家机构承担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和核算工作,资格为2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后奖补项目的完工评价、技术改造投资和税收预核算工作由项目属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已确定的揭阳腾熙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揭阳现代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不再另外遴选第三方机构。

二、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等事后奖补的有关政策文件,切实履行以下职责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告材料:

(一)受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委托,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核定、财政贡献增量额度核算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

(二)现场核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真实情况和检查企业各项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三)按照有关要求为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提交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情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等;

(四)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的审核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其他工作。

三、第三方机构承接评价工作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执行,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将取消其作为事后奖补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通报违规违法情况。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揭阳市腾熙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佘灵畅,13927039855;揭阳市现代服务中心 刘明娇  139270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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