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94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定位、基本要求和申报材料按照粤经信创新函〔2016〕94 号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建方案(见粤经信创新函〔2016〕94 号附件1)要求,积极发动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创建创新中心,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见粤经信创新函〔2016〕94 号附件2),根据要求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
(三)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6 年7 月20 日前将经审核的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一式1份)及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技术科),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市经信局(技术科)。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94 号)
2.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创建申报汇总表
(可在市经信网:http://www.jieyang.net/下载)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6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吴旭彬,电话:8768230,电子邮件:jyjm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