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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7号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魏佳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因用地性质产生的融资难等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吸纳就业的蓄水池、科技创新的发动机和社会的稳定器。建市以来,广大民营企业为揭阳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正如您所言,从历史角度看,一些民营企业从家庭作坊起步慢慢成长壮大,伴随企业发展而来的土地性质问题,已成为许多中小型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制约因素,从而衍生出了因用地性质产生的融资难等问题急需解决。

  揭阳市委市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毫不动摇地服务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态度是鲜明的。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解决民营企业用地、融资等问题的措施也在不断增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民企帮扶体系。成立揭阳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职能部门”挂钩企业服务制度,组织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等活动,出台覆盖大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中央、省、市扶持政策落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税负、用电等成本。此外,我们还切实优化民企用地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的若干意见》,提出“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不少于50%用于保障工业用地”等政策措施,强化对民营企业、先进制造业土地供给。

  二是强化工业用地管控。市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按照《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揭府办〔2018〕67号)、《关于严格落实控规单元规范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工作的实施办法》(揭府办〔2018〕68号)精神,建立控规单元规范土地征收整合储备供应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主导和调控作用,用专业办法整合已征凌乱土地、规范新征土地、盘活存量用地,推动统一规划、成片开发、聚焦发展,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三是拓展民企发展空间。做好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将经批准的园区发展规划成果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引领我市工业有序建设发展。制定出台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绩效目标评价办法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梳理园区存量建设用地,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十大重点产业园区规划面积198181.24亩,已分类梳理园区土地在建面积11876.62亩、批而未供面积8959.73亩、可供可招商面积6870.35亩、可征可报批面积61972亩,园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为园区建设小微企业基地等发展载体、支持民营企业集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支持民企用地工作。出台实施《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用好“三旧”改造政策,通过规划调整、完善手续等途径,依法依规盘活资源,优化资产质量,提升资产价值,增强资产变现能力。此外,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通过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使用土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弹性年限出让工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使企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提档升级。2017年以来,我市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弹性出让(出让年限为20年)工业用地34宗,面积29.1173公顷,有效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

  五是积极缓解民企融资难题。目前全市共有3家企业在主板上市、4家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联合中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设立贷款风险准备金,组建首家政策性担保机构——粤财普惠金融(揭阳)担保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7月底,市级风险补偿资金、金融科技信贷风险金、小额贷款保证金累计为108家(次)企业发放贷款累计25979.9万元;揭阳粤财融资担保累计为120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融资业务担保金额3121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切实扶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抓好政策落地,减轻民企发展负担。发挥市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继续完善“政府领导+职能部门”挂钩服务重点民企制度,“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发挥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突出抓好省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外贸十条等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加快出台实施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完善民营企业政策服务体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抓好载体建设,优化民企发展环境。进一步盘活10个重点产业园区现有存量土地,加快布局一批民企(小微)园,建设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民企入园集聚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在推动榕城工业园(揭阳市仙梅民营科技园)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大力支持榕城区规划建设潮东产城融合示范区,据悉,潮东产城融合示范区总用地面积66.24公顷(约合993.64亩),目前正按照“强化规划指导,建设公共仓储、公共厂房、公共展示、公共配套,发展商住商贸,引导企业工改工建成通用厂房(不征地),促进集聚发展,提升企业效益”的要求进行规划方案的研究和优化,将为榕城区广大民营企业入园发展提供有效载体。

  三是研究出台配套政策,解决民企用地难题。市自然资源局将紧密关注国家、省层面政策文件动向,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路径,借鉴试点城市经验,并完善集体土地入市流转规则、增值收益分配、监管、公共利益征地等配套制度,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集体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与此同时,市自然资源局在组织编制各类城乡规划中,严格按照各类城乡用地分类比例要求,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的用地诉求,确保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同时,对建议涉及的集体土地,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优先纳入“三旧”改造图斑、标图建库,利用“三旧”改造政策完善用地手续,推动“工改工”和企业改造升级。

  四是抓好金融创新,破解民企融资难题。鼓励民营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推荐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创新性强的成长型企业上市。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进运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科技风险补偿金等,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民营企业发展。抓好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拓展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加大信贷担保支持力度。

  此外,市金融工作局表示,“建议”中涉及的“两权”抵押贷款问题,目前全省只有梅州市五华县及清远市连州作为试点地区,而我市非试点地区,待省政策落地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银行金融机构落实对“两权”抵押贷款相关工作,进一步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钟浩杰,85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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