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普宁市高度重视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工作,就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抓紧调查,依法依规,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揭阳市委的要求落实整改到位。普宁各相关单位上下联动,立行立改,迅速落实核查、整改。
截至9月9日,普宁市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11批22件次,案件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及生态破坏等问题。该市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普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每一个案件都第一时间作出要求,提出要尽快调查核实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同时深入一线现场督办有关重要案件,部署各项整改工作。该市分管副市长第一时间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到现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并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揭阳市委的要求落实整改到位。阶段来,普宁市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以坚决的态度和高效的执行,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目前,该市已查清办结19件(其中,不属实6件,部分属实11件,基本属实2件),3件正在核查整改。
普宁市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切身利益,要正视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深入现场,逐个查清事实,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不姑息纵容,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把排查工作做细、把整改工作做严、把长效机制做实,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持久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