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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3-29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环保(环安)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保部令第31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324号)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的涵》(粤环办函〔2019〕56号)有关要求,现将《揭阳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管相关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加强巡查监管。各地要按重点排污单位监管规定,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保部令第31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等要求,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并督促企业做好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

三、其他事项。本年度如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调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一并纳入市控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范畴。

附件:揭阳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3月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直有关单位,市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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