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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2-16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粤环函〔202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评价结果转送各有关企业,并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规定,对“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进行引导改进,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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