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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0-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环保局,空港经济区环安局:

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环函〔20171548号)转发给你们,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按时做好企业自评、县级初评工作

各地环保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于2018115日前完成企业自评,并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情况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于2018123日前将审核汇总情况及辅助证明材料上报市局,以便市局进一步审核、汇总。

二、组织参评企业核对相关信息

各地环保部门务必认真审核,发现参评企业名称有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不正确的应抓紧核实更正,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市局。同时,要指导各参评企业如实填报资料信息,确保通过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加强工作信息沟通

为严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和各参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于1027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省厅文件附件23),并请参评企业负责人加入省环保厅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工作群(群号330142740),环保部门负责人加入省环保厅环境信用评价环保部门工作群(群号168060529)。

 

附件:粤环函〔2017〕1548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doc

粤环函〔2017〕1548号(环监局)附件1-3.doc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1024

(联系人:林涛,联系电话:8212156,传真:8215176,电子邮箱:jy12369@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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