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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县(市、区)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9-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揭委办发〔20132号)、《关于印发〈揭阳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揭市环〔201322号)、《关于调整揭阳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部分指标考核内容的通知》(揭市环函〔2013624号)、关于调整揭阳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部分指标考核内容的函》(揭市环函〔201470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各县(市、区)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经综合评价,形成了各县(市、区)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榕城区、揭西县评定等次为良好;普宁市、揭东区普侨区空港区惠来县、大南山侨区蓝城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评定等次均为合格(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各地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不完善,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幅度不理想;二是各地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普遍较低,蓝城区、大南山侨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惠来县城、葵潭,揭西棉湖,普侨区等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不到要求;三是全市9座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均未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四是普宁市云落垃圾填埋场、惠来县城松柏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尚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五是全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普遍滞后,均未通过标准化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重点,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抓好榕江、练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环境管理能力,确保完成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4年度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情况表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9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安局)。

附件

 

2014年度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情况表

 

地区

得分情况

考核等次

榕城区

78.22

良好

揭西县

75.20

良好

普宁市

73.32

合格

揭东区

71.70

合格

普侨区

70.73

合格

空港区

70.64

合格

惠来县

69.67

合格

大南山侨区

68.05

合格

蓝城区

67.03

合格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61.53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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