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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生态环境大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传真:0663-876874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工程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梅林镇与云落镇交界处

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工程包含普惠高速主线改造工程、新建匝道工程和县道X109改造工程。普惠高速主线改造长度为1.061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m,设计速度100km/h,包含拼宽桥梁255.8m/3座;新建匝道设计速度均为40km/h,长度1.855km,包含桥梁86.6m/2座,收费站1处;被交道路县道X109改造长度0.602km,改造段为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为9.5m,设计速度为40km/h。项目总投资16048.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万元。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和大临工程的车辆冲洗废水、桥梁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跨河桥梁施工通过采取钢围堰法、配备泥浆泵等设备及时将多余泥浆钻渣和施工污水抽出处理,严格管理物料使用和堆放等措施妥善处理后不会对河流水质构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大临设施废水场地设施、车辆冲洗废水经导水沟、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民房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气: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以施工扬尘为主,以及少量沥青摊铺烟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废气。项目施工场地应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等“六个100%”防尘措施和运输车辆“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要求。同时,在沥青摊铺施工前对距离项目较近的大九岭村及时张贴公告,提醒附近居民情况下,施工扬尘影响、沥青摊铺烟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并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沉淀池沉渣、拆迁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投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场地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处理;弃土收集后运至梅林镇华寮村坝尾处低洼地进行土地平整改造;废泥浆和桥梁钻渣一起外运用于互通或边坡绿化回用,无法利用的剩余部分运至梅林镇华寮村坝尾处低洼地进行土地平整改造;拆迁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处理。

2、运营期。废水:污染源包括路面径流及收费站配套设施的生活污水。降雨过程中道路地表径流将由道路两侧排水沟渠进入农灌水渠或引入周边地表水体,收费站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全部回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废气:汽车尾气排放废气通过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等措施加以控制。噪声:项目上马后,各处声环境保护目标通过X109县道部分采取沥青混凝土路面、安装声屏障或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后全部达标。固废:主要为收费站垃圾,集中堆放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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