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主要工作进展
(一)生态环境主要工作成效
水环境方面,全市11个国、省考断面优良率和劣V类比例全面达标,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率81.8%,为历史最优水平,地表水优良率提升幅度全省第2;榕江地都断面溶解氧“老大难”问题得到破解,提升至II类,龙石断面稳定IV类;练江青洋山桥断面稳定IV类,由“黑臭河”变“生态河”;龙江隆溪大道桥断面连年稳定优良。各级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保持99.8%,全省第2,榕江河口岸段成功入选省第一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大气环境方面,PM2.5平均浓度23.5微克/立方米,优于年度考核目标(2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2%,改善幅度全省第2;AQI达标率97.5%,优于年度考核目标(96.1%),全省第5。地下水方面,3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均持续达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优化服务促发展
一是靠前服务便民利企暖民心。建立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一化一海五优特”重点项目、电网攻坚战主网项目、镇村建设微利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等6个专项环评服务台账,实施挂图作战、专人跟进、每周调度。运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靠前服务,指导环评编制、排放标准确定等工作,有效帮助企业避踩“红线”。
二是简化程序项目落地再提速。保持绿色通道常态化,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环评审批层级,部分项目报告表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分局;推行豁免环评手续、简化环评内容、“容缺受理”审批等政策。对分局加强培训和开展审批事项专项指导,着力提升全系统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全盘统筹要素保障有底气。我市2021-2024年连续4年超额完成省下达减排任务。2025年继续强化总量指标储备,健全总量指标信息调度机制,加强总量减排、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数据衔接“一本账”管理,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为18个重点项目解决总量指标来源,有力支撑“百千万工程”和“一化一海五优特”产业集群建设等。
2.聚力攻坚提质量
一是治水格局更加系统科学。以上率下扛牢责任。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带头一线巡河,每日关注水质信息动态,要求坚持未督先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问题;分管生态环境、住建的副市长每周督导、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榕江、练江、枫江专班积极实行“清单式推进、专班式督导、课题式攻关、实效式检验”全过程闭环治水。整合资源夯实基础。主攻提升污水收集率,有效整合省环科院、省建筑设计院、省环保集团等技术及工程力量兵团作战,攻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榕江流域深入推进“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城市污水收集率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中心城区水污染物收集量同比大幅提升,其中COD收集量提升25%,氨氮收集量提升29%。练江流域围绕海仔洋、流沙中河等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及强化管网运维,推动区域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革创新优化模式。在中心城区推广“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改革,榕城区、揭东区已有9座污水处理厂落实以收集率作为唯一考核指标的按效付费机制。助力发展绿水经济。持续改善榕江南北河水质,通过水系连通、潮汐交换、控源截污等促进古城水系水质提升,统筹“城市更新+风貌提升+业态植入”,助力打造滨水文化长廊与亲水商业带。探索练江保护协同立法。联合汕头市创新练江治理“一条例一规定”协同立法,出台《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为练江协同共治、长制久清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治气举措更加精细精准。帮扶273家涉低效失效废气治理设施企业落实整改。普宁印花行业“绿岛”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推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国鑫、敬业已完成改造工程并正在开展评估监测工作。全市85台2蒸吨/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已全部完成。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49家次,整改问题129条次,立案查处3宗。加强扬尘污染管控,部门联合开展扬尘督查13轮,每周常态化巡查,发布亮牌通报3次,推动266个扬尘源规范治理。利用无人机和AI视频监控开展露天焚烧巡查管控,处置火点近2400个。出台实施《揭阳市“美丽全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主动做好全运会期间揭阳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出台实施《揭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噪声污染防治机制。
三是土壤治理更加安全稳固。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全覆盖,加强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监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9家,督促指导完成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3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完成25个“无废细胞”建设,溪西镇、埔田镇、棉湖镇三个“无废镇”建设正加快推进,形成了“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危险废物推行“五即”规范化建设、“一码贯通”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管理。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日常巡查机制,核查处理问题线索点位,推动落实整改。
3.强化监管守底线
一是真督实改见成效。定期调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对部分滞后或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提醒,对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督办,4轮中央和省督察整改任务总计110项,已完成84项。其中,2016年第一轮央督列入省方案的整改任务13项已全部完成;2017年第一轮省督整改任务22项已完成18项;2018年第一轮央督“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列入省方案的整改任务23项已全部完成;2021年第二轮央督列入省整改方案的18项任务已完成14项;2023年第二轮省督反馈34项已完成16项。
二是宽严相济优环境。推进汛期环境安全保障、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落实“线上+线下”整治闭环监管,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培训演练。持续落实诚信体系三张清单25条措施,对环保诚信企业、正面清单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加强对企业指导帮扶,杜绝“一刀切”行为。全年立案109宗,责令整改96家,关停取缔10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5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宗;办理道歉承诺从轻处罚49宗,减免罚款356.75万元。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全年新启动索赔案件20宗。
三是回应关切解民忧。用好用足群众监督的社会效应,突出精准研判和分级处置,推动信访线索从“被动接收”向“主动挖线”“高效转化”转变,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震慑力上升、案件数下降”双向良性循环。全年生态环境信访件降至1841件,同比减少762件,降幅41.39%;重复案件降至756件,同比减少211件,降幅27.91%;办理109个案件来源于信访举报76件,占比69.72%。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2026 年及“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安排
当前,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但仍有一些难题亟需解决。一是污水收集率偏低,部分污水厂未能满负荷运行,国省考断面保优争优基础仍需夯实。二是春节期间民俗活动活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仍是岁末年初大气污染管控的重点难点;扬尘管控还需加强,多点开花的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和道路清洗保洁不能松懈。三是受虫鸣鸟叫、交通噪声等因素影响,声环境夜间达标率较低。
我局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美丽揭阳建设赋予绿色发展新动能。
(一)分域施策夯实碧水根基。榕江上下游补强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里湖、洪阳、空港厂扩建。榕江中游提升污水治理质效,重点推进中心城区9座厂“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措施落地。练江强化支流治理弱项,加速流沙中河和海仔洋管网建设等系列治理工程。龙江巩固农污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溪西镇、隆江镇农污治理提升改造和华湖镇重点水体提质整治。美丽海湾建设全力推进,持续推进海水养殖、入海河流和海洋垃圾等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二)点面结合深化治气举措。全面落实《揭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各项措施,加快限行区划定和补贴发放推进国三及以下机动车淘汰,帮扶涉低效失效废气处理设施企业整治提升,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区域协同和部门联动,加强岁末年初大气污染管控特别是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开展噪声超标点位综合整治,强化噪声源日常监管。
(三)稳扎稳打守牢净土底线。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抓严重点风险单位监管,强化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推进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巩固地下水治理成效,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危废收集贮存设施试点建设,强化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四)全力备战迎接央督大考。实行整改任务月调度和动态核销机制,分组分片加快推进督察整改。强化信访案件核实整改,协调解决民生痛点。深化柔性执法、差异监管,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