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我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拟订了《揭阳市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我局拟申请实施该通告,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者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b88889999@126.com,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
附件:揭阳市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