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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08:3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推进。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先后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等内容2场次。2023年11月23日,邀请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专家刘高勇教授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局执法部门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提交集体讨论前均送局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所有重大审批项目均由局重大项目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依法行政。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采取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保障公众参与。

  (三)全面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和完善权责清单。经全面梳理,我局现有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88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检查20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局作出行政处罚均严格适用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确保自由裁量权执行恰当,推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作为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答辩状和证据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以来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所有案件,我局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庭上解释说明被诉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到“出庭又出声”。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21宗,行政应诉19宗。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工作。根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请,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2023年,共组织和指导各分局召开听证会16场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揭阳市甬莞高速交通事故生态环境损害案一审法院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9月底作出判决,支持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索赔额。部分赔偿义务人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应诉。2023年新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宗,均与各自赔偿义务人磋商达成一致并索赔到位,赔偿义务人足额赔付生态环境损害金额603624.64元。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培训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党建“双报到”活动和创文工作等,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市民的遵法守法意识。二是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举办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揭阳分平台应用培训、揭阳市量化监管平台培训、《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组织收看收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法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培训等视频培训会,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执法帮教并重显温度强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三张清单25条措施,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0家;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8家;出台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为企业办理道歉承诺从轻处罚98宗,减少罚款1075.9万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同时加大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合法绿色生产。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5871人次,检查企业8017家次,立案237宗,罚款金额3413.76万元,责令整改218家,关停取缔85家,按日计罚1宗,查封、扣押5宗,限产停产1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6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宗。

  优化许可助推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三个最”服务,制定攻坚作战图,建立省市重点项目、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等环评服务台账,提前介入服务,指导业主及时疏通堵点难点,提前避让环境敏感区域,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对重点项目环评开启“绿色通道”,保障项目指标供应,调剂解决国电投前詹火电、蓝水深远海装备科技制造项目、广东伊斯科新材料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总量指标。2023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45个(其中告知承诺制14个),核发排污许可证468个、辐射安全许可证61个,全市306个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服务281个,列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1977个已完成环评服务1895个。

  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布我局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健全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公开网络专栏。公开办事流程,项目受理公示和审批公示,方便群众及企业了解环境工作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情况。二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通过投诉电话、局网站、电子邮箱、12369环保微信等信访投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妥善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2618宗,处理率100%。积极做好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重视并认真研究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复落实情况,办理质量好。2023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8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等。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为目标,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实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目标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加强法制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有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之以恒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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