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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8月16日至10月28日对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巡察。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反馈巡察情况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局首要的整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兼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清醒的整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开展集中整改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场次,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整改工作滞后的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2023年1月4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王胜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就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智勇在会上强调,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巡察反馈情况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扛起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处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科级事业单位和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分工推进,责任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高位部署推动,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同志高度重视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提出了工作要求,并要求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2023年2月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同志实地调研榕江流域支流整治和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主持召开座谈会,局主要领导参加全程活动。调研活动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蔡淡群常委在座谈会上最后强调:要聚焦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重点加快榕江、枫江干支流整治;要加快实现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织好“榕江流域中心城区污水次支管网和枫江流域污水干支管网”两张网,对污水收集率和污水浓度进行考核,不断推进污水有效收集和处理。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23年2月14日,局召开党组会,研究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巡察整改进展工作。局党组书记魏智勇在会上强调,要认真按照《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对照整改时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个月调度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在局党组会上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对进展滞后的整改任务由局主要领导挂牌督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条条改到位。阶段来,在党组会研究巡察工作共5场次。

  五)注重标本兼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建章立制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工作提质增效。阶段来,制定了《揭阳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揭阳市“十四五”水质考核断面约谈工作方案》《“十四五”地表水水质断面优化设置方案》等,压实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责任,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中,5个立行立改的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1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9个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5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1个限期整改的问题已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整改和1个长期推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的整改措施共34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阶段来,共印发全市性工作方案3个、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个、开展专项工作制度1个,收回资金1774万元。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落差

  (1)局党组会没有传达学习2019 年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21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局党组2022年5月3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时,多数班子成员没有联系实际,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未结合分管领域积极探索乡村生态振兴新路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将“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2023年来,在党组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9场次。其中,在1月4日的党组会上传达学习2019年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21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在2月14日的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强调,要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在3月1日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强调,要结合年度任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省下达75个、市下达100个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从今年1-8月份国考断面水质监测情况来看,全市5个国考断面均存在个别月份监测不达标或处于达标边缘状态,治污能力仍需提升。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

  整改情况

  水质改善情况:2022年,我市11个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63.6%,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5个国考断面中除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全国第13名,全省第4位;同时自2018年以来我市水质指数持续下降,整体江河水质连续五年改善。2023年1-4月,11个国省考断面已全部达标。

  1.加强统筹部署。一是《揭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规划部署了今年及“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2023年2月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同志现场调研了实地调研榕江流域支流整治和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主持召开座谈会,局主要领导参加全程活动。会议强调要聚焦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重点加快榕江、枫江干支流整治;继续推动中心城区从以市区污水处理厂为中心的单中心模式向多厂协同处理的多中心模式转变,推进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年底前建成,北部水质净化厂尽快建设;加快实现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织好“榕江流域中心城区污水次支管网和枫江流域污水干支管网”两张网,对污水收集率和污水浓度进行考核,不断推进污水有效收集和处理。

  2.全力推动截污控源。督导推动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阶段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地调研检查枫江流域与环保集团合作管网项目、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点位50余个,分析存在问题并现场落实地方整改;就榕城区北部、中部水质净化厂选址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建设模式进行探讨。目前,榕城区北部、中部水质净化厂均已动工,中部已完成厂区围墙安装,部分路面硬化等,正在开展树木迁移工作,北部正在开展地坪铺设、部分临时道路路基修筑等工作。练江676公里新增污水次支管网已完成518.37公里,2039公里雨污分流管网已完成506.24公里。枫江流域与环保集团合作管网项目已完成42.803公里,同步推动工、农业污染源治理。

  3.加强水质监测。已印发实施《“十四五”地表水水质断面优化设置方案》,5个国考断面已列入常规监测,编制水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向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通报,为地方水质达标攻坚找准着力点,并对榕江地都断面溶解氧偏低和上游部分重点支流仍为消劣问题分别向榕城区、揭东区发函提醒,推进影响最大的重点区域、重点支流优先完成治理。同时,每日编制预警快报,紧盯5个国考水质数据,动态分析水质变化情况,编制练江、榕江水质研判分析报告,谋划下一阶段的国考断面攻坚重点工作,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报告。

  3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揭阳市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局党组没有结合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监管、农村内河治理等重点任务进行筹划部署,也没有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个别干部对乡村生态振兴认识不足,浮在上面、沉不下去,习惯把工作和责任推给基层。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支流(内河)整治方面,强调要实施《揭阳市“十四五”水质断面设置及水质目标任务方案》,落实212条重点支流河涌整治任务,推进支流消劣;出台《揭阳市榕江、枫江流域劣Ⅴ类支流消劣工作方案》,落实处理能力提升及“收浓弃淡”、管网补缺联通织网成片、引流治污恢复水动力等工程措施、强化清拆建补等管理措施,分类治理生活、工业、农业以及面源污染,削减入河污染物,动态推动内河支流消劣工作。2023年1-4月,榕江135条支流,已有88条达到V类或以上水质,枫江42条支流,已有18条达到V类或以上水质。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印发实施《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强调要强化系统思维,按照国家考核四个变化及11月24日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会议的统一部署,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内河支流消劣、国考断面攻坚、群众期盼等统筹考虑,分片区花力气重点治理,优先做好巷口截污,选用厌氧、无动力或微动力等经济适用、运维简单的治理工艺,实现污水有效管控,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重点推进榕城区北部、中部水质净化厂和揭东区西区污水厂二期、枫江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以及榕城区中心城区和揭东主城区污染源排查接驳,力争取得最大化的效果,抓点带面、辐射带动纳污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全市357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1830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1.23%,2023年,已印发实施《揭阳市2023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推进120个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已动工109个,已完工46个。

  3.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监管方面。进一步落实有关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监管工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揭阳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有关农村畜牧养殖业排污监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3〕B5号),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全面摸清畜禽养殖规模场底数,全面掌握排污去向,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偷排乱排、恶意排放、非法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经摸排,全市共234家畜禽养殖规模场,并按要求纳入至广东省量化监管平台(双随机),每季度将通过系统与其他排污单位一起摇号进行“双随机”抽查。至2023年5月1日已通报10次,各分局均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

  4.阶段来,在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场次。

  42021年我市申报50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但至2021年底经省评估认定仅完成30个,与省要求保底完成35个仍有差距;2022年我市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有7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至今年9月底,完工43个、未完工29个、未开工3个,整体进度偏慢。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已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编制出台《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省最新的治理技术规范要求,将未通过评估的自然村纳入任务继续完善推进治理,并请省环科院开展技术指导,推动我市原建设雨污分流与省要求治理技术规范等的衔接,推动末端处理设施治理效益提升、最后一公里管网等问题解决、同时,严格对标省评估标准要求查漏补缺,提前开展自评,自查自纠问题并进行整改,争取顺利通过2022年省级评估。

  2.印发实施《关于开展2022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函》,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实地调研,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场督办和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每月调度项目建设进度,持续跟踪问效;并将2021年35个、2022年75个省民生实事自然村建设任务纳入方案推动治理。

  3.印发《关于2022年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分别于9月和12月对进度较慢的县区进行通报提醒,要求倒排工期,强化资金和人员力量保障,全力推进建设任务,强化已建设设施和管网的运维管理,发挥减排效益,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

  4.2022年我市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有7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超额完成25个,向省申报评估100个自然村(其中5个为2021年未通过评估自然村)。

  5.2023年,省下达我市75个示范村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我局制定《揭阳市2023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准备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增加45个示范村纳入储备库,重点推进120个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已动工109个,已完工46个。

  5农村水环境治理成效不足。至目前,全市水环境监测断面共307个(含5个国考断面),2019至2022年8月底,每月水环境监测通报的“10个污染最严重断面水质”和“10个水质变差幅度最大断面”中,榕城区仙阳河口、揭西县莪萃入河口、揭东区港美溪河口等断面多次被通报,水质长期未得到有效治理。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

  整改进展:

  1.建立监测约谈制度。已印发实施《“十四五”地表水水质断面优化设置方案》,全市140条重点支流已列入常规监测,编制水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向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通报,为地方支流整治工作找准着力点,编制出台《揭阳市“十四五”水质考核断面约谈工作方案》,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将视水质变化情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召开河长约谈会议。

  2.2023年1-4月,仙阳河水质已达IV类。一是推进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阶段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榕城区北部、中部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建设模式进行探讨。目前,榕城区北部、中部水质净化厂均已动工,中部已完成厂区围墙安装,部分路面硬化等,正在开展树木迁移工作,北部正在开展地坪铺设、部分临时道路路基修筑等工作。二是推进污水处理效率提升。连续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推进中心城区污染源排查接驳工作,目前榕城区中心城区已完成污染源排查个数约为44313个,正在深入推动污染源精细化排查并转化为工程措施进行接驳。揭东区溯源内业工作598公里,已排查污染源5120个,发现问题点位569个,正在推动整改。

  3.目前,莪萃入河口处于截流状态。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印发实施《揭西县凤江、金和镇凉果聚集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成立揭西县凤江、金和镇凉果聚集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班,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攻坚思路,推行“政府监督、行业自律、企业守法”的管理模式,持续推进揭西县凤江镇90家凉果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二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揭西县青头庵污水处理厂和阳夏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结构的建设改造和厂外管网铺设,现场设备已经全部完成安装,污水和污泥管道接驳业已完成,并于4月底通水进入单机调试阶段,尚有部分电线电缆以及电箱正在敷设和接线中。预计6月初整个污水处理系统通水试运行; 6月底交付。凤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也已完成土建主体结构,后续将进行设备安装施工。1.4公里长的管网改为埋在路侧,目前已铺设完成。鸿西村的48号井至49号井之间因管内泥沙堆积导致管道坍塌,污水从管道接口处外泄情况,已于2022年10月10日整改完毕,修复破损管道长约60米。

  4.2023年1-4月,港美溪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同比显著改善,分别下降8.70%和14.87%。一是强化养殖污染治理。揭东区村集体发包的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甲鱼养殖池目前已完成部分拆除,大概有100亩,正在加紧整治并复耕复绿。二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阶段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推进枫江流域与环保集团合作管网工程建设,目前已完42.803公里管网建设。推动揭东区在中心溪谋划两个生态修复项目,其中赤崎桥段截污处理及生态补水工程建成后日处理污水量1500至1800吨,出水排放可达到农村污水处理一级标准,工程现已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培育水生植物,同时试运行;德桥溪段截污处理及生态补水工程建成后日处理污水量3000吨,出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项目现已开工,预计五月底竣工。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明显。截至2022年7月,全市农村雨污分流管网仍缺口8462 公里,其中练江2039公里、榕江4866公里、枫江369公里、龙江1188公里。部分农村雨污分流项目建成后未能与镇级截污管网有效衔接,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率不足,存在“吃不饱”问题,治污效益发挥不充分。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

  整改情况

  印发实施《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把巩固提升自然村“雨污分流”行动效果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同推进,成立了由支光南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落地见效。按照国家考核四个变化及省的统一部署,协同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全力以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全市357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1830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1.23%,共建设农村雨污分流管网约1.6万公里。

  72022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抽查发现揭东区霖磐镇桂东村下辖2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仍存在运维不到位,处理池内杂物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已联合住建部门制定《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待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建立健全县级负责、镇级组织实施、村级协调配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定期养护湿地植物,对杂物早发现早清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污水。

  2.阶段来,一是组织人员清理处理池内的杂物,对湿地植物进行修剪、维护、补植,并对周边的垃圾及杂物进行清理清除。二是出动钩机、高压泵、抽水机对淤积河道进行清理。三是组织工程队专门铺设PVC管对接住户重新铺设的排污管口,将漏接的污水接纳收集进污水管网。两个村共投入整改资金8.3万元,出动人员55人次,累计清淤整治河道1.1公里,设置生态修复浮岛11个,两个联社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各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水体质量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8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滞后。按照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目标,2022年底完成全市主要河流干流沿线、重要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老旧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截至2022年9月,全市需整改老旧设施3572个,完成整改1235个,完成占比仅34.6%。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

  整改情况

  印发实施《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把巩固提升自然村“雨污分流”行动效果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同推进,成立了由支光南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落地见效。按照国家考核四个变化及省的统一部署,协同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全力以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全市357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1830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1.23%,共建设农村雨污分流管网约1.6万公里。

  9农村畜牧养殖业排污监管不够。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场234家,市生态环境局2019至2022年二季度共抽检企业292家,其中涉及规模养殖场仅抽检1家,存在抽检率低、监管力度不足现象。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揭阳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有关农村畜牧养殖业排污监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3〕B5号),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摸排行动,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规模场加强监管。

  2.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畜牧养殖业排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2023〕B95号),要求各分局将我市畜禽养殖规模场全部纳入广东省量化监管平台(双随机),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做好信息公开,对抽查到的畜禽养殖规模场定期进行组织复查。经摸排,全市共234家畜禽养殖规模场,并按要求全部纳入至平台,每季度将通过系统与其他排污单位一起摇号进行“双随机”抽查,同时以信访投诉为切入点,对涉及规模养殖场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

  3.每半月进行一次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的通报,至5月1日已通报10次。

  (二)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能存在短板

  10谋划项目入库不积极、不精准。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市2021年至少申报3个项目纳入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但局未认真谋划组织,导致我市2021年没有项目申报入库。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根据《转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涉农项目遴选上报工作的通知》(揭涉农办〔2022〕2号)的要求,落实各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整体谋划和项目储备,开展涉农资金项目遴选上报工作。2023年涉农项目,共有揭东区、普宁市、惠来县上报三个涉农资金项目,分别是2023年揭阳市揭东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运行维护项目(1900万元)、普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项目(4000万元)、惠来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2000万元),合计申报资金7900万元,三个项目已通过“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遴选上报。

  112021年市审计局指出,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有10个项目涉及资金1182.38万元,预算不科学、不精准,其中“预下达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制工作资金”等4个项目共计355万元未使用,被省财政厅收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揭审整改函〔2021〕26号文指出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有10个项目涉及资金1182.38万元,预算不科学、不精准的问题。2020年9月省要求收回2018-2019年资金966.14万元,涉及项目共11个,其中已签合同并支付部分资金3个,已中标2个,已挂网招标1个,正采购1个,可以收回结余资金项目4个。为避免已中标和已支付部分资金项目的资金被省收回后没法完成或产生遗留问题,我市提出收回资金替代方案,涉及项目共10个,包括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制工作资金等4个项目为省下达资金时工作任务已完成及为达到省回收额度而工作任务不是紧迫的项目,其他6个项目均已实施完成并支付资金。资金被省收回主要原因是项目谋划不成熟,预算不科学、不精准,我局立行立改,今后从项目申请材料、专家评审等环节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申报项目的成熟度、科学性、必要性、准确性。为进一步提高揭阳市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质量,增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23年1月31日成立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工作专班,加强中央资金申报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汇报,指导各县区申报工作。

  12资金支出进度缓慢。2019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分配使用涉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约16012万元,目前仍有5274万元未使用,占比达32.9%,其中部分专项资金序时支付进度滞后。如2020-2022年,省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专项资金11230万元,用于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5个项目,截至2022年10月,榕城区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揭东区农村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雨污分流建设工程等 3个项目(共计6650万元)均未完工,仍有3200万元未支出。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

  整改情况

  1.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村雨污分流建设工程1400万已支付完毕。榕城区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000万)项目资金支付申报材料已报送榕城区财政局,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支出。

  2.揭东区农村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揭东区主管单位为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农资金共4250万元,资金已经全部下达,目前已支出2050万元,剩余2200万元,由于各镇街超过雨污分流资金奖补期限,剩余2200万元未支出。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一是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村级预验收和镇级初步验收,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揭东区农村雨污分流建设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巩固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揭东区完善农村已建未验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方案(初稿)》,重新调整奖补期限,目前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二是揭东区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龙尾镇实施奖补,2023年1月18日拨付100万元。

  132020年省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3774万元,用于3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其中,惠来县资深村环境整治工程(三期)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500万元,2020 年10月建成,2022年4月才验收,至巡察期间,该项目结算未完成,仍有300万元未支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工程已于2022年4月底竣工验收,已支付资金1190.45万元,剩余资金由惠来县财政统筹,支付完毕。

  14项目产生效益未达预期。局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投入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省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0万元,补助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坛村等5 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普宁市配套投入资金1166.9万元,5个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建成,但建成后上坛村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未能及时落实运维单位,造成后期运营维护管理不到位,出现MBR膜堵塞和运行暂停问题,至2022年9月仍未整改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已委托技术指导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解决清理MBR膜堵塞问题,目前设施正常运行。

  2.于2022年9月16日委托广东吉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运维。

  (三)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廉洁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存在不足

  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共46件,受处理36人,但局党组会通报违纪违规处理情况的多,主动开展风险点排查和研究强化监管措施的少,正风肃纪效果不佳,个别干部屡教不改、顶风违纪。近三年来,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未就本人或分管领域干部违纪违规受处理情况作出说明,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没有结合本单位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病根,拒腐防变“防火墙”不牢。如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个别干部因违纪违法三年受处理7次,2022年6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结合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关要求,组织各科室、各分局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环境执法、行政审批、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廉政风险情况,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及时完善防控机制,堵塞漏洞。阶段来,修订完善了《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批流程》《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制度》《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修订稿)》《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等,从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2月14日,召开2022年度揭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落实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就分管领域有无存在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况做出说明。

  3.2月14日,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鉴于个别同志的违纪行为已不适合从事生态环境工作,局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勇于自我革命,经与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及时将其调离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干部队伍。

  5.在3月1日党组会上传达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中我市有关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生态环境干部,树牢纪法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6.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活动。3月31日,局机关纪委书记郑冠英主持召开机关纪委委员(扩大)会议,对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月14日,局机关纪委书记郑冠英召开机关纪委委员(扩大)会,对开展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局机关全体纪检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自3月31日起,每周五下午召开局机关纪委委员(扩大)会,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集中学习。阶段来,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希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等。同时加强自主学习,提交学习心得8份。

  7.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月1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副书记郑冠英带领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党员,包括机关纪委全体成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到普宁市大南山街道什石洋村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汲取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

  8.强化警示教育。4月1日,将原揭西分局一名公务员因醉驾问题被开除的情况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进行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4月21日,召开局机关纪委委员(扩大)会议,集中观看家风主题微电影《桥》,并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4月18日下午,组织纪检干部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

  16项目资金审核不严,专项资金不专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精神,省下达中央资金1774万元用于原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计划建设磐东街道和月城镇共3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6月,原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申请入库项目绩效更改为“整治河流数量12条,底泥清淤情况基本清除淤泥”。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绩效变更把关审核不严,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该项目,并录入省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造成实际建设项目入库绩效与下达绩效不一致。2021年9月,该项目被财政部通报叫停并责令整改,至目前该项目仍在整改中。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

  整改情况

  1.积极做好调整新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揭东区项目调整已于2022年9月21日上报中央资金系统,2022年10月19日根据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022年10月21日再次上报系统。2023年2月10日接到上级反馈该项目未通过部里技术审核。为落实整改,按照省厅要求,揭东区另行谋划符合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上报中央农村资金系统。我市同步在揭东区域外进行全市统筹谋划,榕城区、普宁市谋划项目已上报中央农村资金系统,并按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2.至目前,我市共3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普宁市南溪镇老祠村等9村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揭阳市揭东区(磐东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南片)雨污分流工程)被推荐至中央资金库,现正按照省级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通过系统上报。待上级同意项目调整后,将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3.我局高度重视该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揭东区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揭东区经研究,决定收回资金。揭东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收回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揭东财工〔2022〕27号),将1774万元收回。

  三、立足常态长效,巩固稳固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以严肃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抓紧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毫不松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推进整改,对尚未完成或需长期推进的事项,紧盯不放,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督促,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

  (二)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加大整章建制力度,重点加强财务管理、执法监管、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0150;邮政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大道以东市生态环境局大楼;电子邮箱jyhb8768326@126.com。


  中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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