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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关于扩大Ⅲ类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9:3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我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力度,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揭阳市关于扩大Ⅲ类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并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9日,在我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sthjj/gkmlpt/content/0/797/post_797108.html#633)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公众反馈意见,意见内容为:“关于扩大禁燃区这件事,我是持反对意见的。这些烟花爆竹只会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里放,一年放不了几次,对环境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与其禁止燃放,不如先管好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如果禁止燃放,哪还会有什么过年过节的味道。”

  对于该意见,我局不予以采纳,理由是:本《通告》主要内容为禁止在禁燃区内使用或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设备,与意见中提到的烟花爆竹的燃放无关联。

      特此说明。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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