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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27 12: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揭委办发〔2018〕18号)精神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揭阳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环〔2023〕15号)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对各地开展了202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

  揭西县、普宁市。

  二、良好

  榕城区、惠来县、揭东区。

   希望获得优秀等级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做好表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区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高标准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揭阳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揭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揭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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