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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领域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召开盛况;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揭阳生态环境”推出“踔厉奋发启新程 勇毅前行向未来”喜迎二十大专栏,报道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热议党的二十大报告情况,深情抒发爱党情怀。2022年10月27日,在党组会组织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11月4日,再次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对下一步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1月8日至10日,局班子成员分赴市局各党支部,各挂钩分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印发《中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前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

  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局执法部门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提交集体讨论前均送局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再由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所有重大审批项目均由局重大项目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依法行政。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要求,采取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保障公众参与。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党建“双报到”活动和创文工作等,积极开展环保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市民的遵法守法意识。二是积极组织法制业务培训。举办了2022年揭阳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厅业务能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详细解读;组织收看收听全国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视频会议、生态环境法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培训等,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宽严结合强化环境监管组织开展榕江练江流域环境执法检查、固废危废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汕潮揭三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执法等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巡查检查。开展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妥善处置中德金属生态城火灾事故次生环境事件、榕江南河京冈段河面油污事件等,开展6条典型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及演练项目。2022年1-12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088人次,检查企业8294家次,立案183宗,罚款金额1901万元,责令整改企业105家,关停取缔企业51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宗。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件,通过投诉电话、局网站、电子邮箱、12369环保微信等信访投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妥善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2320宗,处理率100%。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守信激励、失信惩罚、信用修复三个清单25条措施;同时深入企业帮扶指导,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宽严结合帮助企业行稳致远。

  全面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和完善权责清单。经全面梳理,我局现有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200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检查23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局作出行政处罚均严格适用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确保自由裁量权执行恰当,推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2位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作为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法对揭阳市甬莞高速交通事故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赔偿义务人向市中级人民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布我局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健全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公开网络专栏。公开办事流程,项目受理公示和审批公示,方便群众及企业了解环境工作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情况。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对被申请复议和被诉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细致核查,仔细了解案件经过,梳理相关证据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答辩状和证据材料。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21宗,行政应诉8宗。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根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请,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规定,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依法对案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2022年,共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4场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认真做好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重视并认真研究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复落实情况,办理质量好。2022年度,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3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六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

  积极服务经济绿色发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便民利企“三个最”,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发展,完成中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排污许可证核发;挖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满足巨正源、辽阳石化项目削减替代量需求;完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揭阳南至揭阳段项目、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等环评审批。建立重点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提前介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实施挂账销号管理,开辟“绿色通道”立即受理快速审批。截至目前,全市289个重点项目中,环评已批复116个、属于环评豁免145个、尚待报批28个。2022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27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64个、核发排污许可证419个。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虽然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等。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为目标,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实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目标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制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有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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