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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 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分局: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请认真落实纳入备案范围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管理程序,于2023年3月1日前登录相关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按管理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工作。相关企业可加入技术支持QQ群,群号为135765325,以便及时沟通解决填报过程遇到的问题。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9日

  (联系人:林敏,联系电话及传真:8768733,电子邮箱:hb88889999@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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