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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关于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燃气锅炉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揭阳市关于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9日,在我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sthjj/gkmlpt/content/0/715/post_715813.html#633)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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