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华豪纸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揭阳市揭东区华豪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瓦楞纸及1万吨神纸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及《揭阳市揭东区华豪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瓦楞纸及1万吨神纸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收悉。我局组织相关单位代表和专家对《申请书》和《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论证报告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排污口按照论证报告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设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揭阳市揭东区华豪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瓦楞纸及1万吨神纸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项目厂区南侧赤坎溪(东经116°14′49.59″,北纬23°40′53.90″)。
二、经该入河排污口排入赤坎溪的达标污水量不得超过62.5t/d,出水水质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2“造纸和制浆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三、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排水达到设计出水浓度要求,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禁止超标超量排放。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排放。落实水资源综合利用措施,不断提高中水利用水平。
四、在入河排污口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按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五、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河流功能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七、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负责。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5日
抄送:市水利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管理科、揭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