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粤环函〔2022〕3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属地行业特点,在涉VOCs排放和工业炉窑企业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工作中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许亚斌,电话及传真:8768733,电子邮箱:hb88889999@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