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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丰木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失信记分的决定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辽宁丰木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牛勇:

  我局对你(公司)编制的《揭阳市金达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米预应力高强度管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00uroq)进行抽查复核时发现存在编制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一)项目未分析与“两高”政策的相符性。项目所在行业列入《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中“两高”名录,报告表并未依据项目所需用电、生物质燃料使用量计算能耗指标,未能明确综合能耗是否超过1万吨标准煤/年。(二)工程分析、污染源强核算错误。项目消耗生物质10000吨/年与2台20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规模不匹配,10000吨/年生物质无法产生108000吨/年的蒸汽量,报告表没有明确生物质燃料的组分;锅炉烟气中的污染物按照排污系数计算,但烟气量没有根据排污系数核算,导致烟气量偏大而污染物浓度偏低;锅炉烟气中未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79)中燃生物质锅炉标准分析CO产排情况。(三)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不合理。锅炉烟气治理措施中,尿素脱硝位于麻石脱硫后不合理;在只有尿素脱硝的情况下脱硝效率70%不可信,麻石脱硫及静电除尘工艺的脱硝效率不应有20%。

  因你(公司)拒绝提供收到告知书回执,我局于2022年4月6日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通过公告方式,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依法进行告知,陈述申辩期限内未收到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现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3MA10Y8DY7E)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对编制主持人牛勇(职业资格管理号:2016035650352015650101000006)予以通报批评;对上述环评文件的建设单位揭阳市金达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揭阳市金达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切实履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控制项目能耗规模,预防或者减轻项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并开展环境影响补充评价,补充评价报告应报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备案,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完成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揭阳市金达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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