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jieyang.gov.cn/jyhbj
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