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揭阳市水利局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揭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揭阳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0-12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榕城区、普宁市、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空港区政府(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的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精神,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活动,在连续三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的基础上,结合省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在2020年9-12月开展揭阳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现将《揭阳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各级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揭阳市水利局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揭阳市林业局

  2020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揭东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分局、各相关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揭阳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绿盾2017-2019”三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省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联合开展揭阳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自然保护地监管的重要责任,坚决整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完成2020年遥感监测新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线索实地核查。包括今年下发的2019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遥感监测报告以及最新遥感监测报告(待国家下发后另行下发)

  (二)以4类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对象,核实存在问题,跟踪处理进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习近平总书记作出过重要批示的自然保护区;

  2.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

  3.存在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重点问题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媒体曝光、审计通报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区。

  (三)认真梳理核查“绿盾2017-2019”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逐一核实进展、剖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明确整治期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绿盾”工作台账,更新“绿盾2017-2019”台账信息,增加“绿盾2020”台账信息。

  (五)督促各地切实担负起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整改到位,严肃追责问责,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氛围。

  (六)认真核查并及时查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

  三、组织方式

  (一)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政府(管委会)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问题排查、处理、整改、销号、“回头看”等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及时推送遥感监测报告和问题线索,更新“绿盾”工作台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巡查和抽查工作。

  市林业局组织对各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强化监督工作,指导督促各地的问题排查、处理、整改、销号、“回头看”等工作,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汇总整理各级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报告和市直部门强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编写总结报告及时报送省林业局;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巡查和抽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各地政府(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强化监督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辖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有关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保护区管理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销号;汇总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按时报送市林业局。

  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自查工作,对梳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保护区管理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并整理形成台账;编写强化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报保护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汇总审核后报市林业局。

  (二)强化监督工作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此次强化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成立揭阳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壮国担任组长,市林业局副局长李国成任副组长,成员为:

  市生态环境局  刘鸿文

  市交通运输局  王文钦 

  市水利局      吴慈海

  市农业农村局  李瑞波

  市林业局      王海钊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强化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工作期间具体事项的沟通协调,整理汇总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配合做好上级巡查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各地开展全面实地核查,建立完善“绿盾”工作台账,对各级自然保护区上报数据审核把关,汇总上报总结报告。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各地政府(管委会)切实落实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有效履职,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自查,部署和督促问题整改。

  (二)完善台账,强化技术支持

  对重点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和整改销号制度。生态环境部门、自然保护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要认真核实并不断更新完善“绿盾”工作台账,对“绿盾”工作台账数据严格审核、层层把关,避免出现重报、漏报、错报、定位不准等问题,确保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最新高分辨遥感数据,结合“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开展核查工作。

  请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台账填写要求(见附件6)对“绿盾”工作台账中现有填写内容逐一规范完善,纠正错填、漏填以及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内容,及时更新,并将“绿盾2020”新增问题增加到台账中(新增问题需逐个填写“自然保护区问题核查处理情况表”,见附件7)。台账和核查处理表作为强化监督工作情况报告附件,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保护区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林业局。

  (三)落实三个一批,督促彻底整改

  根据实地核查、现场强化监督和实地核查结果,结合地方上报的工作情况和典型问题,对查处和整改问题不力,或仍存在较大问题的自然保护地所在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视情况致函督促一批、公开曝光一批、组织约谈一批,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提升整改成效。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各地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应广泛征集问题线索,设立举报电话,加强宣传报道,定期公开“绿盾2020”工作进展,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进度安排

  2020年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强化监督工作方案。

  9月至11月,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实地核查以及问题排查、处理、整改等工作;更新“绿盾”工作台账,并列出“绿盾2017-2019”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展,配合上级部门对各自然保护区整改情况的巡查抽查。

  10月23日前,各地政府(管委会)汇总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市林业局。

  10月30日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总结“绿盾2020”强化监督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各自主管的自然保护区核查情况及台账,报送市林业局。

  11月15日前,市林业局编写我市“绿盾2020”工作总结报告,汇总“绿盾”工作台账,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林业局。

  六、强化监督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陈利彬, 8768742

  市交通运输局:谢壮雄

  市水利局:    吴慈海

  市农业农村局:李瑞波

  市林业局:    李少波, 8768307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广东省“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0〕394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