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揭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5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30条。在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及时将督察相关信息向公众发布,专栏共发布信息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安排专人做好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答复准确无误、格式规范。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件,结转至下年度1件,余共16件均依法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做好“三校三审”,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无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以生动活泼形式解读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等政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落实专人维护平台信息,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发布。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运维管理,利用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强政府信息传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工领导,落实专人跟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还不够活泼生动,传播效果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压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继续优化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公开形式,增强公开信息对市民的吸引力,保量保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