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更新,做好微信、微博运维管理,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202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5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52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落实专人跟进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办理规定,主动对接相关业务科室,加强内部协同和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格式规范准确。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件,上年度结转1件,依法按时办结共2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好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准确性。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2025年我局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围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热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管理,落实专人做好信息更新,确保各栏目设置合理、服务便捷,内容更新及时,平台运行稳定。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强化日常巡查和监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提升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与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沟通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与公众互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接下来,我局将着力在拓宽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