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报来《揭阳供电局关于揭阳110千伏万达输变电工程上报核准的请示》(揭供电计[2021]1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榕江新城北部片区负荷增长和提高供电可靠性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万达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110-445200-04-01-814697)。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旧寨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台63MVA主变压器及其配套设备,建设3回110千伏线路。
四、项目总投资为1427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283.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
六、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增补部分电网项目列入〈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0]143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5200202100014号);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110千伏万达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关于110千伏万达变电站站址意见的复函》(榕府复[2020]24号);《关于印发110千伏万达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揭供电计[2021]14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110千伏万达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pdf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