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明阳瑞天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项目单位申请变更的请示》(明海开(揭阳)〔2021〕1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12月11日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核准的批复》(揭发改核准〔2018〕18号)批复了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为满足明阳揭阳惠来三5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融资条件需求,尽早投产。同意“明阳揭阳惠来三5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由“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惠来明阳瑞天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核准有效期及其他事宜按原核准文件(揭发改核准〔2018〕1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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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5日
抄送:省能源局,惠来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揭阳海事局、揭阳供电局、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