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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新建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公示
来源:农经科 发布时间:2019-10-11 15:08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关于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新建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关于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新建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申报单位

普宁市发展改革局

建设单位

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揭阳市普宁市

建设期限

17个月

总投资

11195.26万元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普宁市自筹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排涝。建设内容包括:重建杉铺电排站、水闸各一座,新建牛埕电排站一座,新建南切电排站、水闸各一座。涝区总设计排涝流量为70.37m3/s。

 

审批科室

农村经济

联系电话

0663-8538050

电子邮箱

jyxczx@126.com

邮政编码

522000

邮政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市政府大院内2号楼1013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9年10月11日至 2019年10月17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揭阳市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2019年10月11日

 

 

 

 

 

 

 

 

 

揭阳市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反馈人的信息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邮  编

联系地址

反馈意见

(可附页)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届满五日内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

3、对于申请听证的,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依法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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