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揭阳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10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4日
抄 送:市府办 |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印发 |
省文件链接:http://210.76.65.10:9000/pub/gdsfgw2014/zwgk/tzgg/jggg/201603/t20160316_350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