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6年以来,以方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以普宁市洪阳镇鸣岗村当地建设工地或承包项目的开发商以及政府拍卖项目为目标,以阻止工地正常施工、损坏公私财物等暴力手段以及恐吓、非法上访等软暴力,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在市和普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普宁市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这一横行乡里为患一方的犯罪团伙。得知该团伙成员已全部被依法起诉,当地群众拍手称快,称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老百姓除掉了一颗“毒瘤”。
2018年8月7日,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鸣岗村群众报案,称其在建设楼房时受到以方某辉为首的团伙敲诈勒索。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核查,并将情况上报。知悉情况后,普宁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从局扫黑除恶办及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经深入侦查,掌握到涉案团伙是以方某辉为首,以方某平等6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6年以来,该团伙多次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以及故意毁坏财物。2018年8月23日,专案组开展抓捕行动,包括团伙首要分子方某辉在内的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至同年12月6日,其他3名团伙成员也先后被抓获。
经审讯,方某辉等犯罪嫌疑人对其实施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方某辉为牟取不法利益,从2016年11月份下旬开始,故意在已完成赔青征地手续的普宁市洪阳镇鸣岗村一处工程项目所在地种植柑苗,鸣岗村委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后制止无效,将方某辉所种柑苗拔掉;此后,方某辉多次扬言要上访,要挟鸣岗村干部必须赔偿其30万元,才让工程施工及不再上访。为保证施工进度,鸣岗村委会与项目开发商沟通后,由开发商“赔偿”方某辉10万元。在此期间,为迫使上述项目停止施工,方某辉还与其他同案人经预谋,窜至项目工地,将工地的铁皮围墙推倒并拆毁,造成该工地财物严重损失。2017年2月,方某辉为迫使上述项目承建商向其采购水泥,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指使他人采用不法手段阻挠工地正常施工;承建商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展,被迫同意向方某辉采购水泥。
2017年8月,方某辉得知被害人方某强参与鸣岗村卫生站工程投标,故意扬言恐吓方某强,威胁被害人向其提供“好处费”,否则将采取手段阻碍工程施工。方某强被迫拿出8000元交给方某辉。
2018年6月,方某辉纠集多名团伙成员及其他不法人员,以被害人方某荣楼房建设手续不齐备为借口,采取开车堵路、倒土堵工地路口等方式阻碍方某荣建楼,并以收取“误工费”等名义敲诈方某荣6000多元,还强迫其承诺楼房建成后再拿出6.8万元的“好处费”。
以方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采用威胁等非法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强迫他人进行商品交易,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采用暴力手段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方某辉等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起诉,案件正在加紧审理中。
「律师说法」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今年来,市扫黑除恶办坚持高压态势,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方某辉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恶势力。本案被告人以团伙作案,涉嫌在征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煽动闹事,该情形属于专项打击中的第四种重点对象,而且存在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严惩。本案已按刑事案件处理流程进入审判阶段,法庭将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对被告人等人罚当其罪,最终审判结果以法院审判为准。
朗朗乾坤,正义必胜,每位公民应当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用法律武器,除恶扬善,匡扶正义,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揭阳律师协会刑专委主任邱瑞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