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核准延期的函》( 国家电投广东函〔2020〕88号)收悉。我局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核准的批复》(揭发改核准 〔2018〕16号) 核准批复了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核准有效期为两年。受军事意见及相关政策影响,该项目暂无法按期完成开工前置手续,尚未取得正式开工许可手续。经研究,同意项目延期一年,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不变。请抓紧做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尽早开工,发挥应有效益。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23日
抄送:省能源局,惠来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揭阳海事局、揭阳供电局,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