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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1-18 16:13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揭阳市财政局

揭市发改价格[2016]10号

转发省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     发改价格〔2015〕7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6年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府办公室。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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