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的十大民心工程之一,为加强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揭府〔2016〕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揭阳市区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及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和参照比邻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5元/月·㎡(按建筑面积计租)。
特此公告。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