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住建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42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府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文广新局,揭阳供电局,中国移动揭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揭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揭阳市分公司。 |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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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件:粤发改价格[2016]429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