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碳排放管理有关企业历史碳排放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5】4193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企业,并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碳排放管理有关企业历史碳排放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5】4193号)
		
		
		
		揭阳市发展改革局
		2015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省文件链接:http://210.76.72.13:9000/pub/gdsfgw2014/zwgk/tzgg/zxtz/201509/t20150923_332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