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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快线票价标准问题的通知
来源:价格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6-12-31 16:37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分公司: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揭阳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费函[2016]2076号)的规定,我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次票和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普通公路次票。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808号)的有关规定,经核算,现就调整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快线票价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阳、汕头、潮州三市空港快线(直达)票价按附表标准执行。

二、附表中全票价为最高限价,你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如需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调整执行价,必须在执行前5个工作日向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备案。并同时抄送相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在汽车客运站及运营车辆明显位置公示票价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你公司必须按规定落实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票价优惠措施。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快线票价问题的批复》(揭市发改价格函[2016]715号)和《关于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快线机场至揭西客运班线票价问题的批复》(揭市发改价格函[2016]957号)同时废止。今后若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及时按程序重新核准票价。

附件: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快线票价标准表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府办,市交通运输局、地税局、

       机场办,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发改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快线票价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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