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中价协、省级(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评价AAA级、AA级、A级等证书,作为评分项。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待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是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答: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