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政府采购类】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问题/采购文件可约定撤销投标文件的事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06 16: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二目前本省出台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22号。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综上∶1、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是否可以认定为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2、法规对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已没有任何约束力,投标人是否可以在投标着效期内任意撤销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人员是否可以添加相应条款对于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进行约束。



答∶1.留言所述情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属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留言所述情形,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采购文件中对于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