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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类】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是否可向相关供应商核实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07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问∶依据留言的答复"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义务仅限于其掌握的现有材料,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是不是说明代理机构不得要求被质疑单位提交新的证据,例如,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内应答其所投产品为1级能效,但质疑单位提交质疑函,质疑中标单位产品非1级能效。代理公司是否应要求被质疑的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佐证其在投标文件中1级能效的阐述?




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代理机构基于民事关系就质疑事项向相关供应商核实情况,但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行政调查权。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相关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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