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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揭阳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提纲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9 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制订了《揭阳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我市辖区内按村及村民小组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农村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经济联合社(以上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办法》的责任界限

  《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责任。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责任,要求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和相关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是明确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职责分工,规范其权利、责任、义务、岗位设置、人员变动程序、监督和回避机制。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从建立健全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模式、服务职责和规范岗位设置等方面入手,优化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提升基层财会工作水平。二是聚焦当前村集体收支不规范问题,规范收支账户管理,严格收支管理审核流程,防范基层廉政风险。三是细化村级收支行为正负面清单,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村集体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制定票据使用管理规范及程序,确保票据使用管理规范、安全,杜绝出现“白条”入账。五是积极推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农民工匠”承接的做法,根据省《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并大力推行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小型工程项目,简化报账流程,节约工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敢花钱、花好钱、办好事”。

  四、加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财务管理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办法》明确市、县、镇政府及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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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解读】揭阳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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