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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6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七届市委巡察反馈我局4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16个,建章立制14项。

  二、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局党组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督办,局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共同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二)落实整改责任,有序推进整改。组织整改方案制订工作,将四个方面32个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整改时限,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形成《中共揭阳市财政局党组落实七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同步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责任科室按照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节点,实行销号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排查进度、梳理情况、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坚持立行立改,加快建章立制。围绕集中整改期工作部署,集中时间和精力,推动立行立改。注重标本兼治,推动长效管理,目前已建章立制14项,机关党建方面已形成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机制,内部管理方面已制定形成“三重一大”事项、局长办公会、财务管理、采购内控等制度机制,财政业务方面已制定形成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等制度机制。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第(一)项分项内容: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做好财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扎实。                                                                  

  1.针对“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的功夫不足”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林淳、陈坤明、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科室: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科、法规税政和会计管理科、工贸发展科负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同时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资料,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通知》。制定《揭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组织财税收入、民生保障、债券资金等课题,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

  (2)针对“有效增加财政收入缺乏强有力抓手”问题。①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稳市场主体和经济基本盘,1-8月新增减税、退税、缓税缓费超81亿元(其中退税67.22亿、减税5.95亿、缓税缓费8.29亿)。②统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今年来,全市统筹投入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相关资金7.06亿元,通过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产品优化改造,提高生产经营效益,推动形成税收良性反哺。③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地提高抓收入工作意识。④已制订并报请市政府办于5月26日印发《揭阳市整治财税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重点加强税收监管,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整顿会计行业秩序,推行用电实名制。税务部门通过设置5个用电数据涉税风险指标,提升以数治税水平。打击虚开骗税和逃避税问题,1-9月在日常风险排查和专项风险应对中共查补税费入库3.55亿元。⑤协调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矿业权出让,8月惠来县海砂开采采矿权已出让成交,增加年度非税收入4.44亿元。目前正持续推进揭东区、普宁市石矿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

  (3)针对收支矛盾逐步加大的问题。①加强财税收入组织,整治财税领域突出问题,挖掘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积极向省反映,争取到上级一次性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资金补助11.8031亿元。组织新增债券资金申报,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共两批新增债券额度60.5亿元,其中:专项债券额度46亿元。②加大压支力度,已印发《关于落实保重点促平衡市直2022年第一次压减一般性等预算支出的通知》,组织市直各预算单位对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一般性支出按10%压减预算经费;印发《关于落实保重点促平衡市直2022年第二次压减支出的通知》,对市直单位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加大压支力度,按年初预算20%压减预算经费;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财政收支平衡等情况,同步制定压支保平衡措施。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除疫情防控需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外,各级原则上不追加预算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已印发《关于清理盘活存量和闲置资金的通知》,分阶段清理市直单位结转结余和闲置资金,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④加强县区财政运行监测,已于5月开始建立各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于7月开始按旬统计监测各县(市、区)“三保”数据,于9月开始按周统计监测各县(市、区)“保工资”情况,督促指导防范化解基层“三保”运行风险。

  第(一)项分项内容:履职尽责不充分,财政工作存在短板。

  2.部分项目预算编制还不够科学,执行率较低。

  责任领导:李春明、林淳、陈坤明、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科室:预算科牵头有关支出口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6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已于2022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梳理部分单位项目预算支出进度偏慢的存在原因,分类施策压实各地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2)已于2022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于9月印发《关于编制揭阳市级2023年预算和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明确预算编制五个基本原则、细化三类14条编制工作措施,指导部门做好新年预算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

  (3)从4月起建立每月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呈报市政府及各分管市领导,落实部门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避免因资金分配不及时造成项目滞后、资金滞留。

  (4)已将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及约束性”“专项资金下达及时性”“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执行率”作为专项考核内容,纳入揭阳市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市直绩效考核方案》中市直单位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考核。

  3.针对“收入未能做到应收尽收,结构有待优化,非税收入占比较高”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国库科牵头综合科负责

  整改时限:1年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针对少列当年度预算收入的问题。已清算核对当年未及时缴库的非税项目,于次年全额办理缴库。今后将结合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积极研究优化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国库。

  (2)针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的问题。①已于2022年8月发出《关于落实2021年同级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的函》,落实相关部门土地出让金及其违约金的收缴责任主体,督促其加大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及其违约金的收缴工作力度。据相关部门反馈,该局多次发函向欠款公司进行催收,在每季度发出催缴通知的基础上,组织催缴通报会,通报有关企业欠款情况,并要求各企业提交付款计划,对涉及拖欠数额较大的公司进行约谈,同时,成立解决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工作专班开展催缴;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处置”的整改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改,并逐宗提出处置意见;已对恒港公司提起诉讼追收违约金及利息,2021年12月10日该案件由揭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其他项目也正在组织准备提起诉讼或发出征收决定书,目前已草拟有关文书。

  ②已于2022年7月发出《关于核对清理市直非税收缴应收未收情况的通知》,督促各非税执收单位对非税系统显示的应收未收数据进行认真核实、查找原因,如确属应收未收的,要求尽快催缴,如属重开、错开、失效的缴款通知书形成未收款挂账的,对相关的缴款通知书进行作废处理。

  4.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

  责任领导:李春明、林淳、陈坤明、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科室:预算科牵头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科及其他有关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3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针对新增债券资金未实际使用支出的问题。①目前已按新要求通报债券支出进度4次,并抄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支出进度偏慢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进行预警提示,有力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截至2022年9月底,2018年新增债券45亿元,已全部实现支出;2019年新增债券60.56亿元,已支出60.34亿元,支出进度99.64%,比3月底增长5.62个百分点;2020年新增债券50.9亿元,已支出48.67亿元,支出进度95.62%,比3月底增长1.38个百分点;2021年新增债券58亿元,已支出48.96亿元,支出进度84.41%,比3月底增长16.03个百分点;2022年新增债券58.5亿元,已支出36.2亿元,支出进度61.87%,比8月底增长14.58个百分点。②已于2022年6月制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和加快支出使用的通知》,建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项目闲置资金超期调整机制、额度调整收回机制等机制。③摸实摸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形成《关于揭阳市2021年、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上半年项目进展和支出使用情况的报告》,于7月25日向市委报告,分析债券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④已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第三批项目调整,收回部分资金使用缓慢的县区和市直单位项目资金额度,调整至急需资金支持且能马上形成支出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核通过,确保债券资金加快支出使用。

  (2)已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指导部门做好新年预算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

  (3)加强项目支出常态排查、通报和督促力度,定期通报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省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新增债券支出使用情况。

  5.针对“工程结算审核制度不完善”问题

  责任领导: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投资审核中心牵头有关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3个月内。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于2022年10月印发《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核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工程预结算送审范围和规模,进一步优化流程管理,规范评审行为。

  6.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整体进度滞后”问题。

  责任领导:林淳

  承办部门(科室):监督评价科牵头有关支出口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6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1)针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领域尚未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揭市财监〔2022〕18号),将“粤菜师傅”工程、“南粤家政”工程、高新技术认定奖补等项目纳入2022年度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目前现场评价已全面结束,正在报告研讨阶段。

  (2)针对粤东新城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执行率仅为50%的问题。①建立季度跟踪督导工作机制,围绕县区财政部门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开展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工作进度开展季度跟踪督导。上半年已对县区第一、第二季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导。②对照《揭阳市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计划表》,审核各地财政部门上报的季度工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③已于2022年6月对榕城区、揭西县、惠来县和粤东新城等县区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3)针对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措施的问题。本年度市财政局选取15个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2022年度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目前现场评价已全面结束,正在报告研讨阶段,预计于2022年10月底前汇总本年度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呈送市政府办公室,为2022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后续年度政府工作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4)针对近年来新增重大政策或项目的预算资金安排,未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问题。继续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目前已着手从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的项目库中挑选部分重点项目作为事前绩效评估候选项目,充分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前期准备。

  第(一)项分项内容: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

  7.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印发《揭阳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范围,2022年3月以来,本单位行政事务按规定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程。

  8.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责任领导:陈坤明、林淳、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部门(科室):经济建设科、监督评价科、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科、预算科负责

  整改时限:6个月内。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针对目前尚未建立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根据市府办《文件办理通知》(综一〔2022〕S127号)要求,我市拟参考《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由市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我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发函征询市发改局关于我市政府投资市级非经营性项目管理办法的拟(制)订情况及工作进度,以便我局及时配合完善代建项目财务管理相应制度。

  (2)针对目前尚未建立民生信息公示制度的问题。已形成《揭阳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施项目方案(稿)》,并报送市安可办、密码局和政数局审核,当前相关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接下来将进行招投标工作,待项目正式上线后,将实行民生信息定期公示机制,在平台上公开惠民惠农信息。

  (3)针对目前尚未建立债券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的问题。已制订并报请市政府于2022年6月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和加快支出使用的通知》,提出优化债券资金投向、做深做实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强化督查督导等八方面措施,建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项目闲置资金超期调整机制、额度调整收回机制等,促进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目前已按新要求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通报2次。

  (4)针对目前未出台预算管理改革制度性文件的问题。加强对预算管理改革制度的研究,作为省厅重点调研地市,于2022年5月、6月两次配合省财政厅完成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工作。于9月制订《揭阳市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呈报市政府审定并印发执行。

  9.针对“推动下属事业单位改革还不够彻底”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牵头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国库支付中心、信息数据中心负责

  整改时限:1年内。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已就争取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更名有关事项,与市委编制部门进行初步协调沟通,同时着手起草解决下属事业单位改革遗留问题的专题报告。

  第(一)项分项内容:扶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0.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6个月内。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推进网站监测错敏词、隐私泄露、不良链接、不可用链接等问题整改。

  (2)已制定《揭阳市财政局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应对措施等,完善新闻发言人、网络评论员等舆情引导机制。

  (3)成立市财政局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指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11.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不足。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3个月内。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针对网评队伍配置不足的问题。已印发《关于组建市财政局网络评论员队伍的通知》,抽调各科室(中心)业务骨干担任局网络评论员。

  (2)统筹用好实体宣传媒介、网络媒体等资源,拍摄并展播“我心目中的广东财政青年”视频,加强主流思想舆论宣传引导。

  (二)抓作风建设劲头不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第(二)项分项内容:重点领域监管不够严密。

  12.针对“对部分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责任领导:陈坤明

  承办科室:投资审核中心

  整改时限:3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已于2020年3月印发《揭阳市财政投资审核现场查勘操作规程》,对现场查勘内容、查勘程序、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高查勘质量和效果。

  (2)已印发《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核管理规定(试行)》,对建设单位送审资料做出具体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压实各个责任单位在工程预结算审核过程中的责任,确保预结算审核质量。

  (3)已于2022年8月、9月分别组织投资审核中心人员参加广联达公司举办的22G新平法分析对比培训、市政及安装工程算量基础培训。

  13.针对“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严”问题。

  责任领导:孙榜生

  承办科室:资产管理科

  整改时限:3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并将长期坚持。

  (1)针对市直单位自行处置多宗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问题。已于2022年3月发出《关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自查情况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自查是否存在“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于2022年4月发出《关于报送公车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车辆资产有账无实,未经审批自行报废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以上2个单位资料报送不完整、没有处理意见的情况,于2022年6月发出《关于报送公车有关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针对市直单位多个项目实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按规定转列固定资产的问题。已于2022年8月发出《关于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布置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的单位进行清理,要求对4月底前交付使用的,今年底前必须转列固定资产,对未能转固的问题查明原因,落实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因历史遗留问题、证件不齐等原因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的在建工程项目(已交付使用),要求3个月内进行估值,转列固定资产。根据相关单位上报反馈,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已转列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转列工作正在进行中。

  (3)针对市直单位未经审批自行处置国有资产、未及时转列固定资产的问题。已于2022年9月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第(二)项分项内容: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意识不牢固。

  14.针对“部分专项资金下达、工程审核存在超时现象”问题。

  责任领导:陈坤明、林淳、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科室:预算科、投资审核中心分别牵头有关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6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针对2018年至2021年上级专项资金共有743笔下达时间超过期限的问题。①已于2020年12月制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程序。②严格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各支出口科室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督促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要求办理资金分配下达,每月对单位未及时分配资金原因做好跟踪登记。同时从2022年4月起建立每月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对部门未分配的专项资金从“部门、项目、金额、省文下达时间、是否超30日未分配、上月已重点提醒”六要素逐月跟踪通报,避免因资金分配不及时造成项目滞后、资金滞留。

  (2)针对2018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补助(第二批)资金下达时间最长达388天的问题。经核对,该项资金省下达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粤财社〔2018〕160号),市下达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揭市财社〔2018〕66号),资金下达时间为23日,下达时间滞后是因为系统录入有误,今后将做好系统数据录入校对、审核,做好超时原因排查,确保系统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

  (3)针对投资审核中心工程审核超时的问题。①已印发《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核管理规定》,包括送审资料完整性、规范补充资料时限、配合做好财政审核询证、及时进行工程预结算整改等内容,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及时规范的原则,配合开展投资审核工作。②已印发《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管理办法》,明确委托项目审核要求,建立中介机构考核、奖罚等机制,促进提升中介机构审核质效。③已印发《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采取定性和定量方式进行考核,围绕审核时效、审核工作质量、审核成果质量等方面设置考核分,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服务的管理考核,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工程预结算审核效率和质量。

  15.民生事业保障力度不足。

  责任领导:李春明、林淳、陈坤明、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科室:预算科牵头有关支出口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6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2021年医疗保险年初预算和实际支出比省定标准少3162.06万元、2766.45万元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2022年度已足额安排市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预算金额6881万元(2021年度为3163万元),达到省定标准。

  (2)针对“2020年以来,市级涉农资金投入5985万元,只占涉农总投入资金的1.25%”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2022年度市级共投入涉农领域资金3917万元,占当年度涉农资金总投入的2.5%,投入比例相比前2年大幅度提高。

  (3)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全面统筹“四本预算”,2022年纳入市级统筹的资金预计达275.43亿元。

  (4)积极组织申报债券资金,截至2022年8月10日,全市共92个项目通过发改委、财政部审核,专项债券资金需求175.59亿元。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共两批新增债券额度58.5亿元,其中:专项债券额度44亿元。

  (5)已印发《关于落实保重点促平衡市直2022年第一次压减一般性等预算支出的通知》《关于落实保重点促平衡市直2022年第二次压减支出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筹资金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

  (6)已印发《关于清理盘活存量和闲置资金的通知》,加大力度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分阶段清理市直单位结转结余和闲置资金,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第(二)项分项内容: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

  16.针对“大额资金支出审核不严格”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印刷资料费用支出未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且有2笔未签订印刷服务合同,1笔未附明细清单、未按定点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签字验收”的问题,已落实经办科室对2笔未签订印刷服务合同问题作出说明,并已补齐印刷资料费用的明细清单及签字验收等材料。

  (2)已于2022年1月印发《中共揭阳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明确大额支出额度标准,作为大额支出事项上会讨论依据,严格重大支出事项决策机制。

  (3)已于2022年1月印发《揭阳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资金支出分级审批和大额支出上会讨论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17.针对“存在漏收租金问题”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未收取揭阳市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揭阳市吉才资产评估事务所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到期至新合同签订期间的国有资产租金的问题。已于2022年4月8日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上述两家公司补缴漏缴租金,当日上述两家公司漏缴租金1.33万元已结清。

  (2)依法依规加强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已建立出租出借资产台账,对出租出借资产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监督承租方及时缴纳租金并及时上缴财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8.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于2022年1月印发《揭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项目采购执行标准和程序。制度制定以来,23个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均按照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规定执行,做到应采尽采。接下来将加强政府采购专业能力建设,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加强采购政策学习和培训。

  19.针对“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现金日记账未按规定序时逐笔登记的问题。已于2022年1月印发《揭阳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现金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现金日记账登记工作。已从2022年1月开始,实行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随时发生随时登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2)针对食堂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没有按规定采用转账支付的问题。从2021年10月开始,已全部采用转账支付方式支付食堂相关费用。已于2022年1月印发《揭阳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完善食堂用餐开支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类型用餐审批机制,规范食堂费用管理。

  (三)党的建设有待加强,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第(三)项分项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0.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2020年和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均没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3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推动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21.落实“一岗双责”和日常警示教育不到位。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3个月内。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从制度上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会议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3)已重新制定《日常谈话表》,完善谈话台账,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日常谈话机制,重点关注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开展针对性谈话。

  (4)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传阅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观看典型案件警示录。

  第(三)项分项内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22.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1年内。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针对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少的问题。今年来,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局党总支部委员会汇报1次机关党建工作,结合业务工作研究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推动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固定化、常态化。已印发实施党建品牌提升行动、党课质量提升行动和主题党日提升行动的工作意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业务。                                                                                                                                                                                                                                                                                                                                                                                                                                                                                                                                                                                                                                                                                                                                                                                                                                                                                                                                                                                                                                                                                                                                                                                                                                                                                                                                                                                                                                                                                                                                                                                                                                                                                                                                                                                                                                                                                                                              

  (2)针对发展党员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召开局党外干部座谈会、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非党员干部入党动员辅导。强化针对性跟踪培养,已对具有入党意愿的2名非党员干部作为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

  23.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个别重大事项决策没有体现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问题。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执行,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之前应充分酝酿,会上安排充足时间进行讨论,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如实反映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情况。

  (2)针对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要求,防止产生“先导效应”。

  (3)督促局党组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近期局党组成员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报告》内容向党组报告。

  2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3个月内。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针对党支部党课记录签名的问题。已对参会人员进行核实并补签,同时今后对机关党组织记录实行实时签到登记,定期做好资料归档检查,确保党组织生活记录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2)针对第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缺少互评的问题。第一党支部已组织学习有关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

  (3)已印发《关于推动党支部学习升温增效的通知》,推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载体,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4)督促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提升记录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25.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足。预算绩效评价、工程预结算审核等方面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少。

  责任领导:李春明、林淳、陈坤明

  承办部门(科室):办公室、国库科、监督评价科、投资审核中心负责

  整改时限:1年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充实预算绩效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力量方面。①加强财政监评助理轮训管理,目前已对3名监评助理进行轮训,发挥财政监评助理人员专业技术优势,目前已培养一名监评助理与业务骨干形成AB角。②将于下半年面向全市财政干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绩效管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目前业务培训正处在准备阶段。

  (2)充实工程预结算审核技术人才力量方面。①已印发《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提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工作质量,使第三方中介机构成为工程预结算审核的重要技术补充力量。②已于2022年8月、9月分别组织投资审核中心人员参加广联达公司举办的22G新平法分析对比培训、市政及安装工程算量基础培训。

  (3)针对对第三方机构工作的完成质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难以全面把关的问题。①已在服务合同中加入编报质量与资金拨付挂钩条款,并从会审过程中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提高编报数据质量,部门决算报表已通过省级审核。②落实《揭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试行)》,在委托事项完成后对第三方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业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③已印发《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管理办法》《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工程预结算审核效率和质量。

  (三)党的建设有待加强,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第(三)项分项内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26.针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陈坤明

  承办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1年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目前对局机关干部任命职位与实际岗位不符的情况已完成清查,并草拟初步建议意见,接下来将由局党组酝酿后,经局党组会议讨论,结合机关干部职位、岗位调整工作,逐步理顺局机关干部使用编、职、岗、人不一致问题。

  2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陈坤明

  承办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已于2022年9月印发《揭阳市财政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及流程表,启用谈话专用记录纸,制定干部考察材料模板。

  (2)针对没有使用专用记录本的问题。已启用党组会议记录簿人事记录专本。

  (3)针对《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够规范的问题。已对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局干部选拔任用填写不符合规范的147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完成修改替换,并制定《干部任免审批表(模板)》。

  28.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待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陈坤明

  承办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6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针对档案材料不够齐全的问题。已对2019年以来11名新招录公务员完成“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复核,形成《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认定并归入档案。

  (2)针对归档材料不够规范的问题。①已对2019年以来11名新招录公务员、3名遴选公务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核,按规定进行整改完善,在报名表中“招录机关审查意见栏”补签审核人签名。②全面清理其他人员档案,对存在复印件材料没有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没有本人签名意见及日期等不规范情况的,已完成整改。

  (3)针对档案整理不够及时的问题。已对2018年后形成的没有及时归档整理的档案资料完成整理分类,正在更新档案材料目录。已对2019年以来11名新招录公务员档案完成整理审核,正在制作材料目录。

  (四)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第(四)项分项内容: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29.针对“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不广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林淳

  承办部门(科室):监督评价科牵头有关支出口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3个月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市级粮食管理费用尚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问题。已于2022年3月组织对市发改局主管的2020年至2021年揭阳市级储备粮食管理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已出具评价报告。

  (2)针对涉农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目前仅覆盖到普宁市、揭西县的问题。已组织对部分县级涉农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包括揭东区2021年精品特色村创建项目、惠来县2021年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完成自评及现场评价等工作。

  30.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未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制度问题整改不到位,截至2022年3月,该制度尚未完成建立并实施。

  责任领导:谢小明

  承办部门(科室):行政政法科

  整改时限:1年内。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目前正与省财政厅业务处室联系,跟进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情况。

  第(四)项分项内容:审计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31.针对“2019至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少列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期限下达预算支出资金’等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7.94亿元资金沉淀问题”“部分市级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省级四好农村路资金申报不合规问题整改仍不彻底”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明、林淳、陈坤明、谢小明、孙榜生

  承办部门(科室):监督评价科牵头预算科、综合科、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科、农业农村科等有关科室负责

  整改时限:1年内,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已于2022年7月汇总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截至6月底)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2)针对“少列预算收入”问题。已清算核对当年未及时缴库的非税项目,于次年全额办理缴库。今后将依法依规组织各项收入,关注、分析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及时缴库,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真实反映财政收入。同时,结合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积极研究优化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国库。

  (3)针对非税收入征缴存在问题的问题。①已于2022年8月发出《关于落实2021年同级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的函》,落实相关部门土地出让金及其违约金的收缴责任主体,督促其加大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及其违约金的收缴工作力度,相关部门已牵头成立解决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工作专班开展催缴。②已于2022年7月发出《关于核对清理市直非税收缴应收未收情况的通知》,督促各非税执收单位对非税系统显示的应收未收数据进行认真核实、查找原因,如确属应收未收的,要求尽快催缴,如属重开、错开、失效的缴款通知书形成未收款挂账的,对相关的缴款通知书进行作废处理。

  (4)针对“未按规定期限下达预算支出资金”问题。①继续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督促资金主管部门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30天内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工作。②加强对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情况监控,从4月起建立每月通报制度,督促各市直部门加强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管理。③已将市直部门“专项资金下达及时性”作为专项考核内容,纳入揭阳市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市直绩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市直单位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考核。

  (5)针对“2020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7.94亿元资金沉淀”问题。①督促加快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8月底,2020年新增债券50.9亿元,已支出48.67亿元,未支出2.23亿元,比2月底减少5.81亿元,支出进度95.62%,比2月底增加11.41个百分点。②组织各地对未支出完毕项目进行调整,已调减惠来县慈云中医院新建项目(一期)1008万元用于惠来县临港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针对“部分市级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申报不合规”问题。已于2022年7月发出《关于报送部分市级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申报不合规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的函》,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整改。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督促市级产业园实施主体采取措施彻底落实整改,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评审时,已完善项目申报评分标准、规范评分方式。揭东青坷茶叶有限公司已提供相关使用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1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有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并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组的验收。市农业农村局表态,接下来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申报资料审核评审和项目资金使用督促检查, 切实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如期完成。

  (7)针对省级四好农村路资金申报不合规问题整改仍不彻底的问题。①已于2022年7月发出《关于要求提供2019年省级四好农村路补助资金拨付有关资料的函》,并于当天到揭东区财政局走访了解,根据揭阳产业园财政局、揭东区交通运输局资料,截至2022年7月22日,原下达给揭阳产业园2019年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资金324万元已拨付2笔13.5万元,尚余310.5万元结存在揭东区交通运输局银行账户。②已于2022年8月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2019年省级四好农村路资金申报不合规问题整改的函》,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省级四好农村路资金申报不合规问题整改责任主体,组织对省级资金补助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作进一步甄别确认,对目前结存在揭东区交通运输局银行账户的310.5万元补助资金研究提出分配使用方案,彻底完成问题整改工作。③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截至2022年8月29日,经项目建设业务单位向揭东区交通运输局申请,该资金共拨付31.1万元,现结余292.9万元,涉及镇、村都已明确放弃该补助资金。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对结余省级补助资金使用进行认真研究,为激励原揭阳产业园辖区内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积极性,盘活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效益,拟将结余资金全部调整用于支持2022年原揭阳产业园区五镇一街“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已形成调整方案,准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批准,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及时支出。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责任落实到位,把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市财政局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为揭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共揭阳市财政局党组落实七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逐项加强进度排查和跟踪督办,确保“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

  (二)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加快财政制度建设。从体制机制源头完善制度设计、推动长效管理,针对巡察反馈指出财政支出执行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等突出问题,加大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力度,加快建立财政资金支付、预算执行管理、投资审核等制度机制。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财政事业更好发展。推动巡察整改融入财政监督管理,融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融入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大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力度,加强财政资金资金监管,推动保持财政平稳运行、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紧扣“三个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落地见效。

  中共揭阳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1月13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8239272),邮政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东侧财政路118号),电子邮箱(jyczj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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