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6 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2年度,揭阳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相关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领导

  市财政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安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做到把方向、明任务、抓落实。

  (二)迅速掀起热潮,抓好学习宣传

  坚持示范先学与专题学习相结合。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党组织学习清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做到先学一步、示范引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各党支部领学辅导,带动学深一层。阶段来市财政局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专题学习12场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新闻报道和专题解读,整合局域网、LED滚动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多角度宣传,推动学习宣传持续升温。

  (三)坚持以学促行,抓好贯彻落实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结合起来,与当前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良好开局。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的推动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培训,市财政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等会议议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同时通过举办专题学习活动和利用“财学”平台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等方式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解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法典、新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重点,注重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宣传栏和“揭阳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工具,切实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强化规划统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更新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融入各项财政日常工作当中,为我市财政改革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三是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实现财政管理精细化和规范化,推进“数字财政”信息化改革,提升财政信息化支撑能力。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了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局法规税政和会计管理科综合协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工作格局,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财政改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一)推进政府绩效管理

  自201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以来,市财政局细化制定出台多项管理办法和指导文件,至2022年底,市直层面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事前审核、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管理,管理范围全面覆盖了市直预算单位。

  (二)做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每年度在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上级部门动态更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印发《揭阳市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揭市财综〔2022〕99号),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加强非税系统收费项目清理并畅通违规乱收费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规范执收单位自身行为。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拟订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揭阳市关于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工作指引》,明确改革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县级对镇街“核定基数、量化奖补、支出包干、激励先进”的财政管理体制,并保障镇街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需要的执法专项经费,同时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保障。通过激发镇街发展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增强镇街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强化本地区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责任

  1.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一是始终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科学编制收支预算。按照财政部规定,加强调入资金预算管理,并将“三保”支出全额编入预算,强调年度执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是加强市县“三保”执行监测。市级财政部门逐县(市、区)监控“三保”兑付及库款保障能力,加强风险研判,保证“三保”资金能够正常支付;四是强化“三保”风险应急处置。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当地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对出现或预计可能出现的“三保”支出风险事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2.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预算法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市政府债券余额控制在财政部批准限额内,债券分配充分考虑各县(市、区)财力水平及偿债能力,确保守住风险底线。规范开好举债融资“前门”,制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和加快支出使用的通知》,推动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着力稳定经济大盘。坚决落实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如期实现全市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目标。

  (五)积极发挥财政的监督作用

  我市财政监督工作按照省财政厅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部署,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市财政局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如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点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预算管理改革的职能作用。

  (六)加强罚没财物处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有关精神,加强市直执法部门罚没财物处置的管理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低值、易耗、假冒伪劣物品等物品进行销毁,对有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缴入国库,提高罚没物品处置率。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市财政局制定《关于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条例》纳入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法治学习教育等机制和渠道。各科室(中心)组织开展学习,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体制格局、处理程序和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有效将《条例》转化为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三是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重点难点,加快群众反映突出的涉农惠民补贴、农村财务管理等信访事项办理。通过规范性工作流程、理顺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极大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二)学习宣传贯彻其他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结合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基层财政部门为重点,突出开展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以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营造具有鲜明财政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有效提升全市财政系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结合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以政府采购领域为重点,市财政局于2022年8月6日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法律法规培训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学习宣传工作,推动各级财政干部政策业务水平,为政府采购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揭阳市财政局关于更新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修订)的通知》,印发《揭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局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实现分类普法、精准普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抓好部门内学法用法,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坚持以“学考结合”为抓手,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行政执法网上考试,组织动员局内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增强学法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2.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应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推行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面推广应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不断完善渠道和公众服务,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应用,创新便民办事模式;二是推进政府改革高效规范,我市共享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和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3.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法平台和信用揭阳平台,做好事前事后信息公开,制定包括流程规范、音像记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文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揭市财法〔2022〕28号),推进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的部署要求,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2年度我局按《揭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制定《揭阳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揭市财规〔2022〕1号)、《揭阳市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管理办法》(揭市财规〔2022〕2号)。并根据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对我局现行有效的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5.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作为“数字财政”第二批上线单位,坚持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和高站位组织、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工作要求,市县联动,挂图奋战,全力推进全市“数字财政”建设。

  6.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市财政局办理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承办2件、会办18件,相关业务科室主动加强同主办单位的沟通协商,积极配合,规范办理程序,提高答复文稿撰写质量。

  7.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定《关于分解落实<揭阳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财政政务信息、财政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接受社会监督,打造公开、透明、法治财政。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短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拓展财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纵深度,全面提升财政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二是继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实施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揭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