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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07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1年度,揭阳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的推动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培训,市财政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等会议议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同时通过举办专题学习活动和利用“财学”平台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等方式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解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法典、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新颁布(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重点,注重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宣传栏和“揭阳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工具,切实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强化规划统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更新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融入各项财政日常工作当中,为我市财政改革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三是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实现财政管理精细化和规范化,推进“数字财政”信息化改革,提升财政信息化支撑能力。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一是利用“财学”平台开展法治学习,组织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栏目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聚焦依法行政、“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内容,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加强和规范非税执收监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1-11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10亿元,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常态化,组织开展会计监督及“三公”经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实现财政监管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二)落实揭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围绕《揭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拟订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揭阳市关于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工作指引》,合理划分县、镇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障镇街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需要的执法专项经费,同时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保障。

  (三)落实揭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围绕《揭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一是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制定《揭阳市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指南》《市级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入库审核工作指引》,进一步指导各预算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编报,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实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项目库绩效自评工作和2021年度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实行市直预算项目库绩效目标审核监管,规范市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二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每年度在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上级部门动态更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外无收费”,让有关单位和个人“明明白白缴费”。同时,设立违规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向社会公布并保持举报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收单位自身行为。三是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推进网上办事及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和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的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重点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增强对新法的理解。二是加强培训,组织观看由省政府法制研究所所长卢瑞生主讲的“新行政处罚法的制度要点”培训视频,进一步提升了财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法律文书,印发《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文书制作,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

  (二)学习宣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情况

  一是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组织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范围、法定程序等方面内容。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加强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为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处理法律纠纷等提供专业法律援助。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揭阳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明确审查责任、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将是否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条件。

  (三)学习宣传贯彻其他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贯彻实施成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我局于2021年4月26日-29日组织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内控制度和绩效评价培训班,邀请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蔡开雄老师和广东信德集团绩效评价团队以“现场教学和分组研讨”模式进行授课,着力解决会计人员在制度执行中碰到的难点问题,深化对准则制度的理解运用,以内控管理视角剖析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并以点带面串联延伸单位内控管理体系的构建。

  四、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了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局法规税政和会计管理科综合协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工作格局,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财政改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揭阳市财政局关于更新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我局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实现分类普法、精准普法。二是抓好部门内学法用法,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坚持以“学考结合”为抓手,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行政执法网上考试,组织动员局内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增强学法意识,提高法治素养。三是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内控制度和绩效评价和“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核算域操作综合培训班,把握“4·15”“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发动局志愿者深入社区、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通过派发宣传小册子、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地开展普法活动。

  2.积极接受普法评议。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揭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市财政局作为本年度接受评议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评议活动,经自查自评、实地考察、社会评议、现场报告等多环节评议,最终获评优秀等级,三个单项得分及总分位均列第一名。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应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推行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面推广应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不断完善渠道和公众服务,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应用,创新便民办事模式。二是推进政府改革高效规范,我市共享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和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简化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流程,印发《关于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简化采购人采购活动手续。

  4.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信用揭阳平台,做好事前事后信息公开,制定包括流程规范、音像记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文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5.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作为“数字财政”第二批上线单位,坚持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和高站位组织、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工作要求,市县联动,挂图奋战,全力推进全市“数字财政”建设,于4月1日实现执行域系统顺利上线。

  6.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市财政局协办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建议7件和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29件,相关业务科室主动加强同主办单位的沟通协商,积极配合,规范办理程序,提高答复文稿撰写质量。

  7.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定《关于分解落实<揭阳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财政政务信息、财政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接受社会监督,打造公开、透明、法治财政。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短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拓展财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纵深度,全面提升财政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三是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实施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四是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揭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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